答客問
——代自序
一
故事,常常像一尾尾魚,慢慢向我游過來,在我身旁或悠然盤旋,或左右穿插。故事是別人的故事,滿載他們的經歷和哀樂。我想我倒也能夠跟這些「魚」和平共處——像童話裏的人魚公主。秘訣是從不譴責,從不批評,也不會用浸過「道德」的,散發着消毒藥水氣味的眼光打量那些說故事的人。自己的故事猶如自己的肢體,誰又願意伸出手足來,讓人踐踏?
不過,我很少用文字再現這些別人的故事。說故事的人並沒有授權給我幹這樣的事情,他們大概也不願公開展覽自己的私隱,否則他們會打電話給「霎時衝動」的主持人而不會只告訴我。
二
我常常刻意忘掉一些人,一些事,因為他/它們令我渾身顫慄,頭皮發麻。我有時甚至希望自己可以完全想起過去。不過,揮之不去的回憶一旦轉化為作品,就失去了威嚇干擾的能力,反而成為生命中充滿色彩的一部分。但我也不是盡寫自己的經歷,小說,常常是虛構的。我只會從自己的經歷和別人的經歷出發,展開思考和無窮的想像。
三
通過文字去了解作者的生活往往不能把握「真相」。有時你走過一堵牆,嗅到濃烈的花香,並馬上被牆上垂下的花朵迷住,在牆下不捨的流連了三五分鐘。然而當你把這經驗寫下來時,你一定已經離開了牆,坐在自己的工作桌前。你可能以後也不再回去——縱然回去,花已非先前的花,人也不再是先前的人。你甚至可能不是一個常常留意花香的人,有若干次,你穿越同樣濃烈的花香而一無感應。如果看見文字裏有關於花香的記載,即認定作者是「酗花」之人,大抵並不正確。
四
這問題並不新鮮。因此,我的答案也不會十分新鮮。為甚麼寫作呢?假設你現在困居一片海灘上,你除了覓食——從海中捕魚,從岩石上鑿取牡犡,攀到崖上摘取果子;除了觀看日升月沉,聆聽海濤的咆哮與嗚咽,大抵還會嗚嗚的唱起歌來,揮動四肢跳起舞來,甚至用貝殼串成各種飾物,用沙堆砌心目中理想的建築吧。人總有表達自己,創作點其麼的慾望,有些人在公廁的牆上塗鴉,「九龍城皇帝」到處頒佈「聖旨」,而我,就寫寫故事。
名,即使有,也是意外,並不是刻意經營的結果。小孩在沙灘上全神貫注的砌城堡,總不會想到有記者來拍照,也從不會期望有人把城堡保存起來,供所有人欣賞。甚至明知不能把城堡帶走,甚至清楚知道:潮汐和風,會將城堡掃蕩得了無痕跡,她還是會全心全意的堆砌着,推倒自己所不滿意的,塑造另一個較接近理想的。如果沒有人強行將她帶走,她大會在蒼茫暮色中,鬼眨眼的寒星下,繼續這遊戲。
五
我常常走在潮流以外,常常被視為落伍、愚蠢。但當人們用為小數人利益而設的標準攔住你,以庸俗的目光踐踏你,並將你排拒於他們的世界之外;而你又真的並不十分介意,那麼真正的你,反而可以在標準以外的廣闊空間裏,找到不受干擾的立足點,一個自己可以控制的小字宙;一種縱然孤寂,卻足以對傷害免疫的心境。於是我怡然走在七月充滿成熟果香的陽光下,看一棵樹怎樣在一列低矮的瓦瓴後面迎風招展。我的歡樂在無數的瞬間升起——有時是凝望我孩子猶帶純真的笑臉,聆聽他纖指流出的琴音,有時是閱讀別的靈魂真切而毫不誇張的低語。有時在失眠之夜,看晶瑩的雨珠織滿了同樣晶瑩的窗玻璃。我的筆管在手寫板上踽踽獨行,也種植出一片可以覆蓋自己的清涼。
我從不擔心沒有故事可寫。只要現實中有一點一滴滴到我的心泉上,就會慢慢的一圈一圈的擴散出若干漪輪,我再用想像把它們串起來,故事就編出來了。
後記:本篇原是長篇小說《廣場》的「代自序」,二〇一四年六月稍加刪改,重置於此。
陳寶珍
2015年